掠剩鬼的解释是:古人迷信,谓人之收入皆有前定,过此将被阴司所掠。阴司主其事者为'掠剩鬼',亦称'掠剩鬼'。
掠剩鬼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基础解释 【点此查看掠剩鬼详细内容】
见/'掠剩使/',古人迷信,谓人之收入皆有前定,过此将被阴司所掠。阴司主其事者为/'掠剩使/',亦称/'掠剩鬼/'。
二、引证解释
⒈见“掠剩使”。
三、网络解释
掠剩鬼五代·徐铉《稽神录》卷三:广陵(今江苏扬州)法云寺僧珉楚,常与中山贾人章某者亲熟。章死,珉楚为设斋诵经。数遇章于市中,楚未食,章即延入食店,为置胡饼。既食,楚问“君已死,那得在此?”章曰:“然,吾以小罪而未得解免,今配为扬州掠剩鬼(四库本作“今死为扬州掠剩儿”)。”复问何为掠剩,曰:“凡吏人贾贩,利息皆有数常,过数得之,即为馀剩,吾得掠而有之。今人间如吾辈甚多。”因指路人男女曰,某人某人,皆是也。
四、汉语大词典
见“掠剩使”。《汉语大词典》:掠剩使 拼音:lüèshèngshǐ古人迷信,谓人之收入皆有前定,过此将被阴司所掠。阴司主其事者为“掠剩使”,亦称“掠剩鬼”。《类说》卷十一引唐牛僧孺《幽怪录·陇右山川掠剩使》:“韦元方外兄裴璞卒,元方见武吏跃马而来,乃璞也。曰:‘吾为陇右山川掠剩使。生人一饮一啄,无非前定,况财宝阴司所籍,其获有限,过数则阴吏状使乃掠之。’”《类说》卷十二引唐吕道生《定命录·扬州掠剩鬼》:“广陵寺僧珉楚与贾客章棋亲熟,章死数月,楚忽遇于市。曰:‘吾以小罪配为扬州掠剩鬼。凡市入买贩利息,皆有常数,过之得掠。人间如吾辈甚多。’”
五、关于掠剩鬼的成语
六、关于掠剩鬼的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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