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赴品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离婚案一次能判离吗?

离婚案一次能判离吗?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主观:

第一次起诉离婚案不是一定判离婚的。因为判决离婚的依据不是起诉次数,而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当事人提出的主张,以及依法予以确认的证据进行审理,若如果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