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XX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继续保持我市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城市称号,大力弘扬卫生系统“仁爱、人道、奉献、和谐”的无偿献血文化,主动营造无偿献血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计生委决定于20xx年8月-9月,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月活动。
血液是拯救伤病员生命的重要物质,目前主要依靠人们用爱心提供。每当人们不计报酬地献出自己宝贵而有限的血液,去换取他人生命的延续或新生,我们的社会就多了一份关爱。倡导无偿献血是拯救生命的需要,是社会文明和进步的体现。
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并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献血法》第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为树立社会新风尚作表率。
作为医务工作者,我们不仅明白血液对于病患的重要性,同时也明白这是一种紧缺的医疗资源,在此,我们倡议:让我们勇敢的承担起社会责任,以身作则,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加入到光荣的无偿献血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得到这份温暖,为共建和谐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为了拯救一个个濒危的生命,为了让更多的家庭重拾往日欢笑,请伸出你我的手臂,让生命的色彩流淌出来,用我们的爱心与热血来温暖这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