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领导:
本人天子,于20xx年5月24日登记结婚,属于晚婚。双方父母择定于20xx年11月25日举行结婚典礼。根据国家有关婚假及晚婚假规定,本人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假20天=23天。现特向领导请求休婚假5天,自11月22日到11月23日、26—29日共计5天,请予以审批。
特此申请。
申请人:
20xx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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