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暂住证需要居住证明吗请参考如下回答: 1.暂住居民家中的,由户主携带户主户口簿携同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及房主户口本,带领暂住人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察署)申领居住证。4、劳改或劳教人员因保外就医、请假回家暂住的,须有本人持劳改、劳教场所的证明,在到达居住地24小时之内,向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法律客观:《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八条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1种观点: 居住证居住事由通常分为务工和服务两种。具体如下:1、居住证是指在城市居住的人员持有的身份证明文件,是居民在城市合法居住的必备证件。居住事由是指居住证申请人在城市居住的原因,可以是务工、服务、投资、学习等;2、居住证居住事由通常分为务工和服务两种。务工居住事由是指个人在城市从事有报酬的工作,需要在城市居住的情况下申请居住证。服务居住事由是指个人在城市提供非劳务性服务,例如家政服务、托儿服务等,需要在城市居住的情况下申请居住证;3、申请居住证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工作证明、住宿证明等。在申请居住证时,需要仔细填写居住事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自己的居住事由。居住证办理的材料:1、居住证申请表:根据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填写居住证申请表;2、身份证: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户口簿或居住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明,证明申请人的户籍或者居住地;4、工作证明: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证明,如工作证、劳动合同等;5、住宿证明:住宿证明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等;6、居住事由证明:居住事由可以是务工、服务、投资、学习等,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7、其他证明:根据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如婚姻证明、生育证明等。综上所述,个人在申请居住证时,应当认真填写居住事由,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此外,个人在持有居住证时,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及时办理居住证的变更、更新等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由于工作原因。特此申请居住证。2、或者填写留下创业,特此申请居住证。3、如果您是学生就填因为求学,特此申请居住证。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3种观点: 一、办理材料一般材料:申请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诚信声明》;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材料:一般资料变更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补办<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申请》;2、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须本人亲笔签字);3、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4、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5、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二、居住地址变更所需材料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居住地址变更的申请》;2、新居住地址的固定住所证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赁房屋的,提供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的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不低于3个月)及纳税证明;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准许出租证明以及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协议;租赁公房由房屋产权单位出具证明;借住亲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需证明房主姓名、房主与借住人的关系)和房产证;工作单位变更所需材料1、申请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办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证>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需注明到岗时间;2、原单位出具同意离职证明,并说明离职原因及时间;3、申请人与申请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办理流程申请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并持上述材料到注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窗口进行审核办理注:申请单位如未办理过单位注册,应先办理单位注册手续。办理地点北京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录北京工作居住证管理系统办理时限及费用30个工作日内,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