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CA是free carrier也就是“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FCA贸易术语是基于FOB的货交承运人术语,是FOB的延伸,货物在交给承运人之前的所以费用由卖方承担。FCA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FCA卖方必须自当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要的一切海关手续。
拓展资料:
1.FCA是国际贸易术语之一,《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对其规定如下:(指定地点)”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装货。该术语可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多式联运。“承运人”指任何人在运输合同中,承诺通过铁路、公路、空运、海运、内河运输或上述运输的联合方式履行运输或由他人履行运输。若买方指定承运人以外的人领取货物,则当卖方将货物交给此人时,即视为已履行了交货义务。FCA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包括公路、铁路、江河、海洋、航空运输以及多种联运。
2.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报关涉及的对象可分为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和货物、物品两大类。由于性质不同,其报关程序各异。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等通常应由船长、机长签署到达、离境报关单,交验载货清单、空运、海运单等单证向海关申报,作为海关对装卸货物和上下旅客实施监管的依据。而货物和物品则应由其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按照货物的贸易性质或物品的类别,填写报关单,并随附有关的法定单证及商业和运输单证报关。如属于保税货物,应按“保税货物”方式进行申报,海关对应办事项及监管办法与其他贸易方式的货物有所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