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飞机充电宝电池容量不得超过32000mAh。按照国家民航局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160瓦特时,严禁托运和随身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大于100瓦特时、小于160瓦特时,块数不超过两块,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随身携带,充电宝不超过100瓦特小时,无需营运人批准,块数不超过两块,可以随身携带,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飞机客舱属于增压环境,在飞机起降过程中,客舱压力是变化的,会从起飞前的1个大气压降到巡航时的约0.6个大气压,降落时再慢慢增加到1个大气压,锂是非常不稳定的金属,在这种环境下充电宝中的锂电池会产生变化,此时如果使用充电宝,容易发热、增加自燃的概率,若旁边存在易燃物品,则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在飞机上是严禁使用充电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