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根据大鹏新区政府在线资料显示,学区房加分是按申请学生家庭在学区连续居住的时间来计分,居住时间积分计算公式为:居住总月数×0.1,不足1月不积分。计算已居住时间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产证申请材料的是房产证发证日期;提交租赁凭证申请材料的是租赁凭证登记备案日期;提交祖屋证明或特殊住房申请材料的是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该学区的日期。计算居住时间截止日期为学位申请当年的3月31日。此项加分不超过7.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