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新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需信息公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解释说:本次种子法修改,完善了执法机制,种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针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岳仲明表示,对判处有期徒刑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台了“行业禁入”规定。本次种子法修改,还涉及转基因的条款。对于“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如何理解?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说:“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我们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发现行为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如果行为人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抗拒铲除的,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其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农业部。一、转基因食品的定义我国现行法规标准里没有直接给出转基因食品的定义,结合农业农村部“转基因”专栏的科普信息及法规中关于“转基因”的相关定义。转基因食品是指以转基因生物或生物体为原料加工生产的食品。二、监管部门我国对于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主要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对转基因食品原料(即转基因生物)的管理;第二阶段是对转基因食品标识的管理。农业农村部是转基因食品监管第一阶段的主要部门,负责全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转基因生物采取安全性评价制度。安全评价工作由下设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农业农村部设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管理工作。农业农村部与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负责转基因食品监管第二阶段的管理,即转基因食品的标识。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转基因标识相关规定,并监督转基因动植物(含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等的标识情况;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加工食品的转基因标识管理。另外,海关总署参与一、二阶段的监管,负责全国进出境转基因产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转基因产品的检验检疫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对过境转移的农业转基因产品实行许可制度。我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源头转基因生物的实施安全性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研究、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口、出口活动,都需要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工作按照植物、动物、微生物三个类别,以科学为依据,以个案审查为原则,实行分级分阶段管理。按照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将农业转基因生物分为以下四个等级:安全等级I:尚不存在危险;安全等级Ⅱ:具有低度危险;安全等级Ⅲ:具有中度危险;安全等级Ⅳ:具有高度危险。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安全等级为Ⅲ和Ⅳ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的,从事所有安全等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和进口的单位以及生产和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类别和安全等级,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或者提出申请。申报材料按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中要求准备。进口的申报材料需在进口前按《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中要求准备。通过安全性评价的,将获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我国批准了两类安全证书。一是批准了自主研发的抗虫棉、抗病毒番木瓜、抗虫水稻、高植酸酶玉米、改变花色矮牵牛、抗病甜椒、延熟抗病番茄等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目前商业化种植的只有转基因棉花和番木瓜;转基因水稻、玉米尚未通过品种审定,没有批准种植;转基因番茄、甜椒和矮牵牛安全证书已过有效期,实际也没有种植。二是批准了国外公司研发的大豆、玉米、油菜、棉花、甜菜等作物的进口安全证书。进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仅批准用作加工原料,不允许在国内种植。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以具有活性的农业转基因生物为原料,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的加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取得加工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许可证,具体需要提交的申请资料和要求具备的资质在《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中有详细规定。《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程序》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要分别取得农业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生产、经营情况的报告。
第2种观点: 新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需信息公开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岳仲明解释说:本次种子法修改,完善了执法机制,种子违法行为查处过程中可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针对坑农、害农典型案件,岳仲明表示,对判处有期徒刑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台了“行业禁入”规定。本次种子法修改,还涉及转基因的条款。对于“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管并及时公告有关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推广的信息”,这条规定该如何理解?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局长张延秋回应说:“关于转基因的管理,农业部一直的态度大家都知道,四句话即‘积极研究、慎重推广、依法依规、加强监管’。这次种子法修改第7条中进一步明确了对转基因品种要跟踪监管和信息公开的要求。我们在落实中,对生产经营未经批准转基因种子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对批准的作物种子,通过生产经营许可审批,品种审定、登记,标签、档案等的要求,建立可追溯制度,依法依规管理”。
第3种观点: 法律主观:发现行为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如果行为人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或者抗拒铲除的,会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对其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种子法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合理利用种质资源,规范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维护品种选育者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产业化,促进种植业和林业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三十九条 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法律依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第3种观点: 未经许可进行种子买卖违法,可根据种子法处罚。办理交强险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保险公司投保,并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离婚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携带结婚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法律分析卖种子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取得相应资格的情况下,进行种子买卖的,违法了种子法的规定,可以依据《种子法》的规定处罚。如果构成犯罪的,按非法经营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应向审核机关提交以下文件:1、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检验人员资格证书;3、种子检验仪器清单和照片;4、种子加工设备清单和照片。办理交强险需要什么手续办理交强险需要带的手续有:1、车主携带有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2、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如实填写投保单;3、保险公司经办人员验车、验证,保证承保车辆的保单内容与行车证、实际车辆信息相符;4、根据车辆的使用性质、实际情况确定保险费额。保险人对投保单进行审核、强制保险的保费标准、限额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离婚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离婚需要带齐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还有双方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的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对于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等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双方代带好结婚证、身份证等其他有关证件,本人亲自到原登记结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好夫妻双方离婚协议内容签字确认后即刻生效。民政部门发给双方离婚证。这种离婚手续的时间较快,但前提是必须夫妻双方对离婚的一切事项都达成一致。这类离婚的概率较低。结语卖种子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必须在当地工商局或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违反种子法规定进行种子买卖将面临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申请种子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种子检验仪器和设备清单等文件。办理交强险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具备经营强制保险资格的保险公司投保,填写投保单并验车、验证信息。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将面临车辆扣留和罚款。办理离婚需要带齐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填写协议内容确认签字,民政部门将发给离婚证。此类离婚手续较快,但必须双方一致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经营假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因生产经营假种子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种子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获知有关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后,应当立即核实并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通报。对有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以及医疗机构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关疾病信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分析研究,认为必要的,及时调整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根据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制定、调整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并实施。
第2种观点: 法律主观: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体的各种生理活动和保持体温恒定所需要的能量都是由食物供给的。由此可见,食品的安全性是至关重要的。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一)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六)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七)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八)食品中所有的添加剂必须详细列出。(九)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强制执行的标准因此,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标准制修订程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卫生部负责制定。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应当依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并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参照相关的国际标准和国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广泛听取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意见,并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是有严格程序的,一般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制定标准研制计划、确定起草单位、起草标准草案、征求意见、委员会审查、卫生部批准。标准研制计划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任何公民、法人、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均可提出制定或者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以及国务院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制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划及其实施计划,并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审查通过的立项建议纳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或者修订规划、年度计划。起草单位及草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选择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提倡由研究机构、教育机构、学术团体、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同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标准起草单位的确定应当采用招标或者指定等形式,择优落实。一旦按照标准研制项目确定标准起草单位后,标准研制者应该组成研制小组或者写作组按照标准执行定计划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标准制定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食用农产品风险评估结果及相关的国际标准,也要充分考虑国情,注重标准的可操作性。标准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出来以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向社会公布,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征求意见后,标准研制者应当根据征求的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标准送审稿,提交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由卫生部负责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对送审标准的科学性、实用性、合理性、可行性等多方面进行审查。委员会由来自于不同部门的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代表组成。行业协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社会团体可以参加标准审查会议。标准的批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标准,一般情况下,涉及国际贸易的标准还应履行向世界贸易组织通报的义务,最终由卫生部批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部门提供国家标准编号后,由卫生部编号并公布。标准的追踪标准实施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别进行跟踪评价,并应当根据评价结果适时组织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应当收集、汇总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通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也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审。标准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5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要分为I、Ⅱ、Ⅲ、Ⅳ四个等级。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 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实行分级管理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按照其对人类、动植物、微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危险程度,分为I、Ⅱ、Ⅲ、Ⅳ四个等级。具体划分标准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七条 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八条 国家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实行标识制度。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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