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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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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1、公民,自然人。这里的公民既指中国公民,也指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各种国家机关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各种企事业组织和在中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还有各政党和社会团体;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律关系有哪些1、调整性法律关系和保护性法律关系。调整性法律关系是基于人们的合法行为而产生的、执行法的调整职能的法律关系,它所实现的是法律规范的行为规则的内容;2、纵向的法律关系和横向的法律关系;纵向的法律关系是指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所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3、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和多向法律关系;所谓单向法律关系,是指权利人仅享有权利,义务人仅履行义务,两者之间不存在相反的联系;4、第一性法律关系和第二性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是人们之间依赖建立的不依赖其他法律关系而存在的或在多向法律关系中居于支配地位的法律关系。

第2种观点: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1、主体,即进行民事活动,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必须具有主体,法人、自然人都属于主体;2、客体,进行民事活动,民事法律关系之间必须有相应的客体;3、内容,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有相应的权利义务。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要素是建立民事法律关系所不可缺少的构成部分。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2、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但主要是财产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社会关系;4、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关系;5、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具有补偿性和财产性,调整对象的平等性和财产性也表现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手段上,即民事责任以财产补偿为主要内容,惩罚性和非财产性责任不是主要的民事责任形式。民事法律关系分类有:1、按照是否直接具有财产利益的内容;2、根据义务主体的范围;3、根据内容的复杂程度;4、根据形成和实现的特点;5、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 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3种观点: 1、概念不同。2、被调整主体不同,民事关系既受道德的调整也受法律的规范,民事法律关系受法律调整的民事关系。3、范围不同,民事关系包含民事法律关系也包含其他平等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民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这种关系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法律上的表现。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社会关系也就是规定出现某种法律事实即发生某种法律后果,该法律后果即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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