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婚前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1、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房子拥有者自己付清了所有房款,房子也是登记在其名下的,那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3种观点: 回答:您好,关于民法典婚前房产的规定比较多,大体来讲一般分为几个类型。如婚前房产的界定问题,婚后夫妻间可以协议约定房产归属问题,房屋赠与相关问题、以及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等问题。首先,我国是以领取结婚证的时间为结婚时间,这里并不是以举办婚礼时间为界限,也就是说,只举办仪式,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是不能算存在夫妻关系的。其次,房屋的出资情况如果该房屋现在登也是比较重要的。如果是婚前双方都有出资,或者房屋婚后有共同还贷,那么是出资部分以及还贷部分对应的增值也是需要分割的。再次,房屋登记情况也是非常重要。如果该房屋现在登记在对方或者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这个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专业的北京婚姻家事律师温馨提示,判断房屋归属并非只从一个条件进行考虑,需要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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