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财产继承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遗产继承方式多样化,涵盖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遗赠等多种途径。
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及父母,第二顺位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若无遗嘱或遗嘱效力存疑,则依照法定继承规则分配遗产。
其次,遗嘱继承普遍优于法定继承。
在遗嘱形式上,可选择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但每类遗嘱均需符合特定的形式要求和生效条件。
此外,若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伤害其他继承人,将失去继承资格。
最后,对于无人继承且无人接受遗赠的遗产,将由国家接管,用于公共利益;
若死者生前隶属集体所有制组织,该遗产则归属其所属的集体所有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