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的,原劳动合同一般是有效的。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是继续有效的,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还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