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免责条款应遵循的标准:1、免责条款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2、免责条款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3、免责条款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4、免责条款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如何对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进行审查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无效,无效免责条款有哪些
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免除或者限制某一方当事人未来责任的合同条款。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免责条款无效:
1、显失公平的无效。
2、以各种方式、手段订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订立合同中设立的免责条款,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属无效。
3、格式合同免责条款未向对方当事人提醒注意和详细说明的无效。
4、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无效。
5、因故意、重大过失致他人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免责条款有哪些特征
免责条款一般有以下特征:1、免责条款具有约定性。无论是普通合同还是格式合同,都是双方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的原则协商同意的,合同中约定的免责内容和范围,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包括被动或盲目认可),因此具有明显的约定性。2、免责条款具有规定性。即免责条款必须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任何以默示方式作出的免责都是无效的。3、免责条款具有约束性。合同订立后,一旦出现免责条款规定的情形和条件时,即可排除或者限制当事人未来的民事责任(部分或全部责任),这样既约束了享受免责条件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主要义务,又约束了另一方当事人要求对方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力。
合同中的哪些免责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合同中属于无效条款的免责条款有: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条款。上述合同中无效的免责条款在合同中规定仅发生部分无效的法律效果,合同主要条款合法的,该合同依然能发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合同条款有效的免责条款有哪些
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包括法定免责事由和约定免责事由两种,法定免责事由即不可抗力,约定免责事由即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有效的免责条款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该内容由 刘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