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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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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夫妻离婚房子按如下规定判决: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登记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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