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为:债务人主观上存在恶意,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此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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