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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于哪一年开始实施的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主观:

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如下:
1、加强医院自律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风险意识,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2、要实施医疗护理技术操作的科学化管理,做到医疗工作的系统化、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3、改变过去的闭门办医模式,不断向人民群众宣传普及医学科学知识。

法律客观: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
第三条
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条
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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