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前男方贷款买房,若房屋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的,属于男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部分与房屋增值部分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属于男方对女方的赠与,变更登记以后,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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