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父子分家财产法律上有个原则性规定,房子和宅基是不分的(房随地走、地随房走)。所以,儿子分不到房子是不能在原来的宅基地上重新盖房的;其次,分财产可以协商处理,你们可以约定房子的一部分归不同主人所有,或者是归一个人所有,但应给予另一方可以分到房子的合理补偿,即所应得房子的实际价格,土地可以参照房子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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