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赴品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实质审查的生效以什么为标准

实质审查的生效以什么为标准

来源:赴品旅游

专利实质审查是指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的申请文件进行研究,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检索,确定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实施规定,最终作出是否授予专利权的决定。由于实质审查需要经过周密审查考虑,所以可以说是发明专利至关重要的一步。

如果专利局认为你的专利申请符合授权条件,则实质审查阶段结束,专利局会发文件通知你进行授权登记,准备进入下一阶段。

因此,实质审查的生效以专利局下发的通知为准。

一、关于实质审查的法律规定

《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第三十六条发明专利的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发明专利已经在外国提出过申请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该国为审查其申请进行检索的资料或者审查结果的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交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七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第三十八条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仍然认为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

第三十九条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