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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福利费还要按工资的14%计提吗?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主观:

职工福利费计提比例一般是14%。福利费计提基数是职工的应付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津贴、补贴、加班工资、节日工资等。职工福利费指企业按照规定提取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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