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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共同偿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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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核心标准并非时间因素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是有无因为夫妻共同生活的目的因素。与夫妻生活无关的个人债务只能由借债人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离婚一方欠的欠条如何处理

离婚一方欠的欠条处理方式如下:

1、若欠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债务;

2、若欠条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欠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债务;

3、若欠条所欠债务能够被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思的,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此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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