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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超过一年半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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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如果没有,则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受伤职工可以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需要注意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一、工伤认定时间怎么计算

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一般为企业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出情况,报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注意:这里劳动者没有延长申请时限权利,也没有没有中断、中止的法律情形),过了1年申请期限,劳动行政部门将不予以受理工伤申请。除非所在单位愿意协商此事,否则很难通过其他途径获得赔偿。

二、在我国超过了工伤鉴定期限还能申请吗

用因为用人单位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生效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非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原因导致超过认定时效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以继续申请;仍然超过工伤认定情期限的,不得申请。

三、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1年,所以超过1年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此处的1年期间是适用于中止、中断的规定的,也即,如果存在中止、中断时效的事由,在时效继续或重新起算后,仍在1年期间内的,就可以申请。比如说,由于不可抗力无法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36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社会保险法》第37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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