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争议解决范围包括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以及聘任制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等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还包括其他法律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争议。
法律分析
(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因确认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二)实施公务员法的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之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与聘任工作人员之间因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三)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因除名、辞退、辞职、离职等解除人事关系以及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五)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单位与文职人员之间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由仲裁委员会处理的其他争议。
拓展延伸
劳动仲裁程序及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仲裁程序及争议解决途径是指在劳动关系中发生争议时,通过特定的程序进行仲裁,并采取相应的解决途径。首先,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双方可以选择劳动仲裁作为解决方式。劳动仲裁程序通常包括申请、受理、调解、仲裁庭审和裁决等阶段。在这个过程中,仲裁员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和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公正、公平的裁决。此外,劳动争议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调解、法院的诉讼等。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程序及争议解决途径为劳动争议的解决提供了一种有效、快捷的方式,保障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结语
劳动仲裁程序及争议解决途径为各类劳动争议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式。无论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纠纷,还是机关、事业单位与聘任制工作人员之间的纠纷,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进行解决。劳动仲裁程序包括申请、受理、调解、庭审和裁决等环节,确保了公正、公平的裁决结果。此外,劳动争议还可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仲裁委员会的调解和法院的诉讼。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程序及争议解决途径为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快捷、有效的途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五条 【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提起诉讼】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三条 【仲裁案件第三人】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