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可否变更仲裁申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应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被申请人答辩。如果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需要另行申请仲裁。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等资料。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劳动关系、欠薪事实、加班事实、工伤赔偿等相关证据。
法律分析
一、劳动争议可否变更仲裁申请
出现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四十四条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对申请人增加或者变更的仲裁请求审查后认为应当受理的,应当通知被申请人并给予答辩期,被申请人明确表示放弃答辩期的除外。
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者变更仲裁请求的,应当另行申请仲裁。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仲裁庭追加当事人或者第三人的,仲裁期限从决定追加之日起重新计算;
(二)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增加、变更仲裁请求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增加、变更仲裁请求之日起重新计算;
(四)仲裁申请和反申请合并处理的,仲裁期限从受理反申请之日起重新计算;
(五)案件移送管辖的,仲裁期限从接受移送之日起重新计算;
(六)中止审理期间、公告送达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另行计算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纠纷起诉到法院要准备什么资料
首先我们来看看起诉到法院需要准备的资料有:
1、起诉状(列明原被告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一式三份;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劳动仲裁裁决书一份;
4、与诉讼相关的其他材料。
劳动纠纷起诉的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提供书面劳动合同、工作证、服务证、同事的证言等能够证明在该单位上班的证据。
2、证明劳动关系的辅助证据。
(1)单位开的证明。如出入证、停车证、食堂饭票;
(2)针对单位负责人或法人代表的录音录像;
(3)工资欠条;
(4)工作过的相关依据,生产中,产生的送货单、报表、往来邮件等;
(5)向单位报销费用的单据;
(6)网购物品邮寄到公司的快递底单;
(7)信用卡账单邮寄地址为单位;
(8)录音证据等。
3、欠薪事实证据:打卡记录、同事证言、劳动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送达裁决书的日期证明。
4、加班的事实证据:考勤数据、加班的书面通知、工资条。
5、工伤赔偿的证据: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停工留薪期认定书;住院记录;药费单据;陪护费单据;本人的工资折等能够证明工资标准的证据。
结语
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时,申请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可以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仲裁庭会审查并通知被申请人答辩,除非被申请人明确放弃答辩期。若举证期限届满后提出增加或变更仲裁请求,需要另行申请仲裁。在特定情形下,仲裁期限会重新计算。起诉劳动纠纷到法院时,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明、劳动仲裁裁决书等资料。证据材料包括证明劳动关系、欠薪、加班、工伤赔偿等方面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法生效时间】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三十条 【仲裁申请送达与仲裁答辩书的提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