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与证据不全无关。它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而采取的措施,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保证金,并保证随传随到。取保候审应是被羁押后最应优先考虑的行为。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与证据不全没有关系,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拓展延伸
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是否滥用职权?
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是否滥用职权?从法律角度来看,公安机关主动取保候审是一种法律措施,旨在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案件调查期间不会逃逸或继续犯罪。然而,滥用职权的问题也时有发生。滥用职权可能表现为过度使用取保候审措施,没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或违反法律程序。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因此,要避免滥用职权,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保护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结语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旨在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然而,滥用职权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可能导致过度使用取保候审、缺乏证据支持或违反法律程序。这种行为严重损害被羁押人的权益,破坏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为避免滥用职权,公安机关在决定是否取保候审时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有足够证据支持,保护被羁押人的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