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赴品旅游。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来源:赴品旅游

取保候审期间,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在地;2.变动住址、工作单位需及时报告;3.传讯时及时到案;4.不得干扰证人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

法律分析

证据不足不批捕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是: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拓展延伸

证据不足情况下的批捕与取保候审期间的法律规定与要求

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批捕与取保候审期间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与要求。首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批捕必须有足够的证据支持,否则不得批准。在取保候审期间,被告人应当遵守法院的指定居住地、不得离开指定区域,不得接触受害人或证人,不得干扰案件调查等。此外,取保候审期间还需要遵守相关的保证人义务,如保证被告人不会逃跑或干扰案件进展。法律规定了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罚,如撤销取保候审决定、逮捕等。因此,确保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批捕与取保候审期间的合法性与规范性非常重要。

结语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证据不足时的批捕与取保候审期间需遵守一系列规定。被告人应遵守居住地限制、及时报告变动、按时到案、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等。批捕必须有足够证据支持,否则不得批准。遵守相关规定与义务,确保合法性与规范性,对确保证据不足情况下的批捕与取保候审期间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一百零二条 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本规定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规定,但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嫌重新故意犯罪被立案侦查的,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暂扣其交纳的保证金,待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根据有关判决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五节 逮 捕 第一百三十五条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请批准逮捕:

(一)涉嫌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实施毁灭、伪造证据或者干扰证人作证、串供行为,足以影响侦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四)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逃跑,逃避侦查的;

(六)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情节严重的,或者两次以上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

(七)经传讯无正当理由不到案,情节严重的,或者经两次以上传讯不到案的;

(八)违反规定进入特定场所、从事特定活动或者与特定人员会见、通信两次以上的。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