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拖欠的工资1665元,并支付加倍赔偿金1665元;2、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赔偿金145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之规定,被申请人按应付金额百分之百应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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