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向同事借款到期不还,夫妻被诉至法院。妻子辩称家庭生活不存在实际困难,丈夫借款未与其商量,且无法证明借款用于其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且双方在债务发生前已分居,该债务应认定为丈夫的个人债务获支持。
一、老婆欠债了了,我该一起还吗
妻子欠债丈夫是否要一起还,由实际情况来定。妻子如果是在结婚之前欠的债,并且也认定是个人债务的,那么婚后丈夫一般没有偿还义务。如果妻子是在结婚之后才欠债的,此时如果该债务用在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投资经营上,那么就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在这种情形下,另一方要承担偿还义务,否则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
二、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应该还吗
丈夫在外借钱,丈夫死了妻子是否应该还,要看该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丈夫的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中,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死了妻子应该偿还。但是如果丈夫的借款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当中,而是用于自己的个人开销,那就只是个人债务。丈夫死了,妻子不用偿还。
三、老婆欠信用卡,老公有责任吗
老婆欠信用卡,老公是否有责任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老婆夫使用信用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有责任偿还;
2、如果丈夫对妻子的使用信用卡并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则该债务属于妻子个人债务,丈夫没有偿还责任;
3、如果妻子使用信用卡是发生在结婚以前,则该债务属于妻子个人债务,丈夫没有还款责任;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则丈夫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