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双方应在合同订立的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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