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不平等协议后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法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合同没看清楚怎么办
合同没看清楚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一般情况下,依法订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受损害一方,可以证明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另一方存在对于己方的欺诈,或者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合同显失公平,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二、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撤销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以下情形下签订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1.重大误解。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显失公平。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欺诈。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胁迫。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