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劳动者权益、欺诈或胁迫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仍不能胜任、合同无法履行且未达成协议、企业破产重整、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决定解散、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分析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用人单位依照本法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七)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九)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十)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十一)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十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劳动者离职后的法律权益保障与经济赔偿
劳动者离职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他们享有一定的法律权益保障和可能获得经济赔偿。具体情况取决于离职原因和劳动合同的条款。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支付未享受的年假、加班费、绩效奖金等尚未支付的工资。此外,如果劳动者被解雇或遭受不公正对待,他们可能有权获得解雇赔偿金或经济补偿。这些赔偿金额通常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来确定。劳动者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经济赔偿要求。
结语
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包括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此外,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欺诈手段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工作等情况也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在离职后,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有权获得未享受的年假、加班费、绩效奖金等未支付工资,并可能获得解雇赔偿金或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出合理的经济赔偿要求。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