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规定离职后第三个月才发工资,是不合理的,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法律依据: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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