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若经夫妻双方同意的,可以在房产证上加夫妻对方的名字,这一行为的性质为赠与行为。加了妻子的名字,则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妻子有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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