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时期的财产应按共同所有,可通过协议、实物、折价或竞价等方式分割。若同居于1994年2月1日之前,则认定为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则应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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