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违法生产、储存、运输、销手告宽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行为,违反消防法毕亮规定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2、违反消防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行为的处罚。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友判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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