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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个体户征税起点是多少?

来源:赴品旅游

法律分析:

起点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ニ)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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