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不都是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实行的税收征收模式:
1、查账征收是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税收费用,即根据收入和支出来计算税收费用,税务机关先查验有关账户信息,然后核定税收,此为查账征收。
2、核定征收则是根据规定或者税收申报表,按照一定的核定标准来确定税收费用,税务机关不再查验个体工商户的账户信息,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核定税收,此为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实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税务机关对相关账户进行检查,对异常情况进行及时知晓,并及时处理;
2、定期核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报表验账;
3、采取抽样查账、核定征收、定期验账和突击查账等方式;
4、对异常取得相关收入的个体工商户实行临时征收;
5、对某些特殊情况,如涉及重大收入、大额支出或者异常情况的,可以采取查账征收的程序。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1、月营业额如果在2万元以下的话,在缴纳的时候是0%;
2、月经营的营业额在2万-5万之间的情况下,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0.6%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来进行征税,不超过2万元的部分还是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万-10万元之间,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征税,其他的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在10万元以上的话,此时在征税的时候,对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照1.8%的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税率进行。
综上所述,查账征收比较可靠,也比较直观,但是要消耗较多的时间和人力,所以,一般地,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征收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重大收入、大额支出或者异常情况,税务机关仍可以采取查账征收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
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