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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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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条件下可以。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一、缔约过失责任类型有哪些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以下这些: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二、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是什么

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主要情形有:行为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行为人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情形;法律规定的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三、隐瞒房子死人算不算违约

隐瞒房子死人不算违约。隐瞒房子死人只有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才构成违约。但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可以要求对方解除购房合同,也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协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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