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初中毕业后档案最终归于县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在这之前应该在乡镇的中心学校或者类似于教育组教管站之类的管理机构,除非参加工作或者升学,新的单位需要档案才有可能凭借调档函拿出档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三条 各级各类档案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便于对档案的利用;配置必要的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采用先进技术,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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