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只能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能分割家庭财产。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指的是子女与公公婆婆之间的财产发生了大的混同,家庭财产未作析分的情况下,由于牵涉第三人,一般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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