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公证是有效的方式,但房屋没有实际更名的话,只能双方到公证处合意撤销,否则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采取单方赠与的形式,即采用赠与书的形式,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房屋没有更名之前是可以单方撤销的。赠与合同公证的撤销条件包括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同意合意撤销和赠与合同公证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此外,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所有权,赠与合同公证书没有实际使用。
法律分析
是有效的。一、如果是赠与合同公证,房屋没有实际更名的话,只能是双方到公证处合意撤销,否则该合同是无效的;二、如果是采取单方赠与的形式,即采用赠与书的形式,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房屋没有更名之前是可以单方撤销的;三、赠与合同公证的撤销条件包括:1)赠与人和受赠人双方共同同意合意撤销;2)赠与合同公证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
2、赠与合同的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所有权;
3、赠与合同公证书没有实际使用。
结语
赠与合同的撤销条件包括双方共同同意合意撤销、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情况,或者赠与的标的物没有实际转移所有权或公证书没有实际使用。如果满足以上任意一种情况,赠与合同就是无效的。如果是赠与合同公证,房屋没有实际更名的话,只能是双方到公证处合意撤销,否则该合同是无效的;如果是采取单方赠与的形式,即采用赠与书的形式,属于单方法律行为,房屋没有更名之前是可以单方撤销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财产办理有关法律手续,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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