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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诉时效过了是不是就没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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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不是。追诉时效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对犯罪分子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并执行刑罚的一种有效期限,犯罪分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经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表明其刑事责任不再被追究,刑罚不再被执行,属于刑罚的灭失情形,但并不能说犯罪分子无罪,其所实施行为依然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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