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我公司股东会研究决定,形成如下决议:同意将公司位于房产(房权证号:)二次抵押给,作为向提供的担保措施之一,担保主债权:人民币元整。
股东签章:有限公司
年月日
Copyright © 2019- fupindai.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2号-2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