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财产是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管好、用好学校财产是每个师生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延长校产使用年限,提高校产使用效率,确保其正常运行是贯彻勤俭办学思想,提高教育事业经费使用效益的重要方面。为改变财务管理中重金轻物的观念,切实加强校产管理,确保校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 各处室、办公室校产管理
1、各处室校产本着谁使用谁负责原则,每学年教学、办公财产统一由总务处配备,各处室清单由负责人签名,收回总务处专人保存,以便学年结束核查交验。
2、教师租用的公物如中途有损坏的,要求使用人及时修复,退出时做好交验工作。
3、实验室、多媒体、广播系统、电脑房、图书馆、医务室、食堂、体育器材室、音乐美术器材等财产由专人负责,建帐,各负责人做好财产清单报总务处一份备查。
4、各处室财产如有报损、失落及时与总务处联系,查明原因,报学校处理。
二、 班级财产管理
1、开学前由班主任做好班级、寝室财产的清查工作,并在开学后三天内报总务处清查情况。(填写财产清单,签字为凭)
2、课桌凳、床铺、柜由学校统一编号,班主任管理,责任到人,学生个人保管使用三年,桌凳、铺位定人,课桌凳不损坏,钢桌凳螺丝要齐全。
3、教室、寝室所有财产设备由专人负责,电灯、电扇专人按时开关,节约用水、用电。财产如有损坏查明原因,及时赔偿,及时修复。
4、班级卫生洁具集中摆放,每学期拖把2把,棕竹扫把6把,每3 年脸盆一个、畚斗一个、纸娄一个。
5、学生公寓、宿舍每学期拖把、扫把每寝室各一把。
三、 总务处管理
1、做好校产期中检查、期末清查、赔偿、修理等工作。
2、平时对办学设施、屋顶、墙体、地面、绿化工作检查,做好校产建帐、报损工作。
3、发放物品及时记载,建立校产保管使用清单。
4、学校器材用于教学,不得挪用,外借器材公物由校长室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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