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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篇13

来源:赴品旅游

  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使用电器管理,本着既节约用电,又有利于服务教学,便于管理的原则,特制定安全使用电器管理规定。

  一、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安全使用电器第一负责人。对本处室、年级、班级的电器使用、管理负总责。

  二、电器照明要树立既服务教学,又节约用电的原则。每学年可根据季节变化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三、切实爱护公共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或随意使用电器(空调、电扇、插座、电暖气等……),如需启用由学校统一安排。

  四、教工办公室空调及电暖器,教职工离开办公室时要随手关闭。

  五、学校每天将对各办公室、班级电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的规定

  为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维护师生的人身、财产及校园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要切实树立安全压倒一切意识,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尤其是各种集会、集体活动要严密组织,确保师生安全。

  二、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处室、年级、班级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因疏于管理,麻痹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三、要确保用电安全。空调等电器在外出时,要随时关闭,避免发生事故。

  四、要妥善管理好办公及个人物品,尤其是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

  五、门口要加强值班,凡外来人员一律要与所会见的'处室、教师先行联系。经同意后,再让进入。凡本校教师出入一律执工作证。

  六、学校成立安全保卫小组,每两人一组,轮流值班。对学校进行24小时巡查,确保安全。安全保卫小组所有成员均有义务协助处理学校的突发事件。

  七、加强领导带班与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切实负起责任,尤其是中午、晚自习放学时门口的值班。凡有突发事件出现时,要及时与带班校领导联系。

  消防安全措施

  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主任、年级长、班主任为消防安全责任人。

  二、消防责任人要了解本负责区域防火各部现状,严格防范措施和规章制度,增强消防责任意识。

  三、开展经常性的消防教育,加强安全检查,及时堵塞漏洞。

  四、学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熟记火警电话(119),爱护消防设施,增强消防意识,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五、不得在办公场所焚烧物品,办公及仓库内不得乱拉电线,对老化电线要及时更换。

  六、各仓库、图书馆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消防员要达到“三懂、三会”。

  1、懂责任区火灾危险性,会及时报火警。

  2、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

  3、懂得灭火方法,会扑救初级火灾。

  图书馆、阅览室、资料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应设专人管理。除借书者,阅览者外,其他人不得在三室逗留。

  二、书库、阅览室、资料室严禁吸烟和夹带放置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三、电灯、电扇、空调等电器要随用随关。要经常检查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内消防设施,管理者要学会安全使用。

  四、书库、阅览室、资料室钥匙应设专人保管和使用,不得随意转交他人。本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携带书刊出库。

  五、要每日打扫室内外卫生,保持书库、阅览室、资料室清洁卫生。下班前要把室内检查一遍。消除不安全隐患。

  六、做好防火、防尘、防盗、防蛀、防霉、防湿工作,使工作规范化、现代化。

  七、对不符合入室手续和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书库、阅览室、资料室工作人员有权加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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