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伙人在下列情形下当然退伙:1、自然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法人合伙人丧失主体资格及其他法定的或约定的丧失资格的情形出现;3、丧失偿债能力;4、全部的合伙份额被法院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退伙有什么效力
1、退伙人的合伙人资格丧失
无论哪种退伙形式,退伙的效力都是合伙人资格丧失。合伙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企业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法人资格。
但是,有些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换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1)继承人不愿意成为合伙人;
(2)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备相关资格,而该继承人未取得该资格;
(3)合伙协议约定不能成为合伙人的其他情形。
2、退伙人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
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3、退伙人对合伙亏损的分担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其应分担的比例分担亏损。
退伙人应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是因为退伙人在退伙前是合伙人,如果退伙后对退伙前的合伙债务不承担责任,就加重了未退伙的合伙人的负担,而且还可能发生利用退伙逃避合伙债务,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二、合伙人资格应继承吗
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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