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且未支付工资,可凭一系列证明资料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明资料包括工作证、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个税完税证明、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保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等,只要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即可。申请从第二个月开始生效。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拓展延伸
实习生权益保护:应对未签合同和拖欠工资的解决方案
实习生在面临未签合同和拖欠工资的情况下,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自己的权益。首先,与老板进行积极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并要求签署合同以确保双方权益。同时,可以咨询劳动法律专业人士,了解自己的权益和法律保护措施。如果沟通无果,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机构投诉申请,寻求法律支持和解决途径。此外,实习生还可以寻找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聊天记录等,作为维权的依据。在此过程中,建议实习生保持冷静、理性,并与同事或其他相关人士共同行动,共同维护实习生的合法权益。
结语
保护劳动者权益,实习生应积极采取措施。与老板沟通,要求签署合同确保权益。咨询专业人士,了解法律保护措施。如无果,向监察部门或仲裁机构投诉申请。寻找证据作为依据,如工资单、聊天记录。冷静理性行动,与同事共同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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