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出车在外休息时间死在车上,死因不明的,不能认定为工伤的,但如果确定是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那么,关于工伤还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身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依法享受各种补偿和待遇。如果职工发病时间不是职工的工作时间,发病地点是在单位宿舍,发病地点也不是工作岗位,就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职工“突发疾病死亡视同工亡”的第一个前提条件便是必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就要求员工发病时必须是在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如果是在工作时间之外发生疾病,便不应视同工亡。同样,如果员工是在请假或休假期间,突发疾病死亡,也不应该认定为工亡。但是如果员工因公出差、外勤,或受用人单位安排外出完成特定事项,突发疾病死亡的,也应认定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
以上就是关于司机出车在外地休息时突发疾病死亡应该怎样赔偿以及是否算工伤的相关内容,你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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