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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问题整改报告 篇3

来源:赴品旅游

  根据《精河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xx年精河县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医保发【20xx】9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医保基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照工作方案,部署我局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对我局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存在伪造医疗文书、处方、票据、病历、检查化验报告单,出具虚假诊断证明、结论等行为。

  二、无存在降低收住院标准、虚假住院、诱导住院、空床住院、挂床住院、无指征治疗、冒名就诊、冒名报销等行为。

  三、无存在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并报销、虚记医疗费用、医嘱与检查用药不相符、串换药品和诊疗项目、超量用药、禁忌症用药等行为;

  但存在有违反限定适应症(条件)用药,不符合自治区医保局药品目录里的限定适应症(条件),导致费用被报销,我局加强用药方面的'管理,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减少此类事情发生。

  1.无存在未按医疗服务价格乱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

  2.无存在虚开发票、伪造售药清单、串改参保人员取药数据信息等行为。

  3.有存在多收费行为,我院将加强医疗费用管理,认真核查费用,杜绝多收费,要求科室存在问题进行落实整改,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发生。

  4.退回违规医疗费用共11.55万元,关于违规医疗费用在年度医保费用结算已清算退回。

  今后我局将继续依法依规,廉洁自律,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障基金运行,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同时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水平,旨在坚持合理诊治、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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